
唐朝时期,入学年龄会稍早些,和现在相仿,6、7岁进学堂。那时,家里条件稍好些的,早早就开始了教育子女,如:孙思邈,7岁入学,已经可以“日诵千余言”。
不过,也有人建议入学的年龄要视人而定,可以放宽至20岁。如:明朝魏校在《庄渠遗书》所言,家中若有子弟在6、7到20岁,都要送去读书。但在历史上,真有一位大龄的小学生,北魏人刘兰,进学堂时已经30多岁了。
在古时,不好好读书,被先生体罚是很普遍的事,有时甚至连家人一并受罚。明朝黄佐在《泰泉乡礼·乡校》中就明确规定,如果无故逃学达到3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挞罚”就是体罚的意思。
然而,有罚自然有奖励,且可以“将功抵过”。明朝的沈鲤认为,勤奋、有进步、遵守校规的学生,就该得到一次免于处罚的奖励,如果遇到需要受罚时可以抵免。此外,明朝的官吏叶春及在办学时,还邀请家长参与学堂管理。
其实,学生的行为考核,也是古时教育注重的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