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统治者拼命扩大赋敛,加重徭役,残酷地盘剥与压榨黎民百姓,即上文所引“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而官员、豪强、大商人也利用各种手段兼并土地。仁宗即位时,品官形势之家占田已达天下田畴之半。土地兼并(高利贷是其重要手段)使“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后来更发展到“一邑之财十(之)五六入于私家”。欧阳修在《原弊》中这样形容:农民“一岁之耕供公仅足,而民食不过数月,甚者场功甫毕,簸糠麸而食秕稗,或采橡实、蓄菜根以延冬春”。司马光在其所上《劝农札子》中,也描述了一幅惊心的场景:“今农夫苦身劳力,恶衣粝食,以殖百谷。赋敛萃焉,徭役出焉。岁丰则贱粜以应公上之须,给债家之求;岁凶则流离弃乡,转死沟壑。”
这里提到了“徭役出焉”,宋代的差役极为繁杂,但官户可免,商人也大都“赋调所不加,百役所不及”,僧道、女户(女子为户主)、单丁(家中只有一个男丁)亦不负担。徭役按户等分摊。仁宗时,韩琦上疏:“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皆役名)。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苟免沟壑之患。”韩绛也提到:“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曰:‘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遂自缢而死。”
“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朱熹语)广大农民全然无力“举首奋臂”以求温饱,求生不能,赴死不甘,终于爆发了一连串的起义。而我们知道,按中国农民逆来顺受、忍苦耐劳的特点,必须在他们每一个人的最最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才会做出这个对他们说来颇为艰难的决定。
远在淳化五年(994),宋太宗曾不无得意地对宰相吕蒙正说:“朕躬览庶政,万事粗理,每念上天之贶,致此繁盛,乃知理乱在人。”不料吕蒙正避席对曰:“乘舆所在,士庶走集,故繁盛如此。臣尝见都城外不数里饥寒而死者甚众,不必尽然。愿陛下视近以及远,苍生之幸也。”太宗闻言,“变色不言”(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三五)。然而正是这个贫寒出身的大官僚吕蒙正,每顿饭喝的一碗鸡舌汤,就须杀成百只鸡。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赵光义向吕蒙正夸耀天下太平之时,正是川蜀王小波、李顺起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