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去趴翘高点打完坐高脚凳 古代刑罚文化中的独特体罚

时间:2023-12-25 23:13:27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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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黥面

黥面,指在脸上刺字、涂墨,又称墨刑。黥面同劓、宫、刖、杀相比,墨刑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所刺的字是永久性的,这种刑罚会用于身体上的显著部位,不仅给人造成肉体上的痛楚,同样使人承受巨大的心里羞辱。比如《水浒传》,里面的宋江、林冲、武松等人的脸部都被刺了字。墨刑在最初规定为刑罚的时候,施行时用刀,而不是后世才采用的针刺。人的面部神经是极其敏感的,犯人在被黥面时的疼痛之状可想而知。由于伤口感染,有的犯人也会因黥面而致死。
六、剥皮

剥皮,听到就令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方式里面。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地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电影《满清十大酷刑》描写过另一种剥法,其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密度很大,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七、俱五刑

所谓俱五刑就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方法与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建立汉朝的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强迫她喝下哑药,戚夫人叫不出来了,心肠歹毒的吕后还嫌不够,又叫人用烟把戚夫人的耳朵熏聋,然后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后来吕后传旨让监官带领自己的儿子(汉惠帝刘盈)去看被做成“人彘”后的戚夫人,汉惠帝刘盈因受此惊吓,当场吓得几乎晕倒,不禁失声道:“人彘之事,非人所为,戚夫人随侍先帝有年,如何使她如此惨苦?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回宫后大病一场,从此便日夜饮酒作乐,不再涉及朝政,不久便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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