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去趴翘高点打完坐高脚凳 古代刑罚文化中的独特体罚

时间:2023-12-25 23:13:27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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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楚文王犯错,被老臣葆申责罚。却把荆条高高举起, 轻轻放下。楚文王说,既然都是打,为什么不打重一点。葆申说,君子受到责打,会感觉羞愧;小人受到责打,只会感觉疼痛。如果只是感觉疼痛,不感觉羞愧,打重也没有什么用。

 

第三则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晳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晳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晳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孔子家语》

曾子被父亲一杖打晕过去,醒来后,先去给父亲请安,然后回到房里弹琴。目的是为了让父亲知道自己没有被打坏。

孔子听说之后,却很生气,他以舜的故事劝诫曾子,说他不应该这样,如果被父亲打死了,不是要陷父亲于不义吗?古代有无数诸子百家,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法家了,以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为代表,法家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法家也随之衍生了很多酷刑,在法家看来,酷刑是禁止犯罪的手段,犯罪一旦被禁止了,那天下便“无刑”,大家都害怕严酷刑法,自然不敢去犯罪。秦朝的国策就是遵循法家的政策理论,秦国当时有许多酷刑,并且随着时代变迁,当时秦国的很多酷刑在后来的朝代都还存在。小南今天就带大家来看看封建社会中的十二大酷刑,在文明尚未开化的中国古代,通过对人肉身的处置达到惩罚目的的酷刑,一个比一个残忍!
一、凌迟

凌迟始见于辽代,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辽国是第一个将凌迟列入刑法的国家,随后的金、元、明、清的法律中都有凌迟这一刑罚。凌迟一共要用3357刀,最后一刀必须要将罪犯刺死才算成功,并且之前的3356刀都不允许罪犯死掉。历史上的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当时的崇祯皇帝信了反间计,误以为袁崇焕通敌叛国,崇祯皇帝下令将其凌迟处死,在行刑前用渔网附身(渔网会使肌肉突出,方便下刀),随后将其游街示众,当时北京城的无知百姓都冲上去将袁崇焕的肉一块块咬了下来,在那种环境下,身体的痛远小于心理上的痛,百姓争先恐后的来抢食袁崇焕的肉!总体来说,凌迟这一刑罚主要针对严重危及统治阶级秩序及利益的罪犯。
二、车裂

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历史上的商鞅就是车裂而死,西汉时期的彭越,也是被车裂。古代人们一提及车裂之刑,便谈虎色变,足见在当时是多么残酷的刑罚。
三、腰斩

这种刑罚在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一开始腰斩是用斧头从人的腰部剁开,一分为二。后来为了更方便的行刑,开始采用铡刀,比如我们常看的包青天里面就有虎头铡,狗头铡。腰斩特别的残忍,因为我们人类的五脏六腑都在上半身,腰部切断后人不会马上死去,要过很长的时间才能断气。提起腰斩,历史上许多名人也都被腰斩,如秦国丞相李斯,西汉时期的晁错,明朝的方孝孺。据野史记载,当时方孝孺因为反对朱棣被腰斩后,用胳膊一直在地上爬行,而且用自己的血写了十二个“惨”字才断气。
四、刖刑

刖[yuè]刑,中国古代刑罚之一,又称剕刑,是古代一种酷刑,通常都是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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