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拟改计生条例 职工超生再也不会辞退了

时间:2018-01-25 18:17:49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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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5月递交的审查建议中,四位学者因认为,七省的地方立法违反了上位法,因此建议对地方立法进行“合法性审查”。而有的省份则谈及,如果是“合法性审查”将会带来不良后果,导致过往案件翻案、重审。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建议函采用了“适当性审查”的说法。

  去年11月,福建省修订了其计生条例,对于超生行为,原本‘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一条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属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其后,江西、海南、云南三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态,已将修改“企业职工超生即辞退”的规定正式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于今年1月18日公开表态“抓紧落地”。

  而此前表示将适时启动对计生条例修改程序的辽宁和贵州两省情况如何呢?

  界面新闻日前也致电辽宁省卫生服务热线,询问有企业员工超生是否会面临辞退处分,对方表示,“‘超生’确实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但是计生条例没有规定企业员工‘超生’就被辞退的规定,这与计划生育没有关系,是人事部门的行为。”但对方同时也表示,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梁鹰则向界面新闻表示,今年上半年法工委将开展“回头看”行动,针对之前因存在问题被要求修改或废止的法规、司法解释,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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