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政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严查“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摄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国民政部社会管理局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能将“非法社会”与“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混为一谈。在中国《境外非政府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后,“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已依法纳入公安部门的监管职责,中国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有效查处。
中国民政部近期连续公布了3批涉嫌“非法社会”名单,引起强烈反响。但部分网友在谈论“非法社会”时,往往将它们与民政部2016年公布的13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混为一谈,造成不少混乱。对此,中国民政部社会管理局负责人详解了“非法社会”与“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非法社会”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名义活动的,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离岸社团”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登记条件较为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依规注册、却在中国境内以社会名义开展活动的;“山寨社团”是指“离岸社团”中与内地合法登记的社会名称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依据中国《境外非政府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法律属性为境外非政府。
二是法律依据不同。对“非法社会”查处和取缔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取缔非法民间暂行办法》的有关取缔和没收非法财产的规定;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境外非政府境内活动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