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医解剖:
警方和法医在11月5日晚对孩子尸体进行了解剖。
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没有任何伤口。
法医判断,孩子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即死亡时间在11月3或4日。
家庭环境及日常情况:
孩子的父母平时都在重庆江北区打工,家里就儿子一人。平时,每个周末儿子都回江北和他们在一起。10月24日孩子回来时,父母给了他几百元作饭钱、资料费等,孩子就说下周11月1日不回江北了,要自己回农村老屋。
该父母反映,孩子与他们最后的日子里,一点都没有异常的表现。因此父母表示:“我们不相信他会自杀。”
邻居王嫂反映,老匡全家都很老实,平时对人也友善,从来不和别人发生纠纷。孩子虽然平时贪玩,成绩不太好,但人和他父母一样,老实得很,平时少与人说话,害羞得很,不爱主动招呼人,也从不招惹哪个。
70岁的邻居邓婆婆说,以前也从没发现孩子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观点之一:巫术作法说
首先,我个人反对这一观点,这种观点显然是不科学的。
但是,鉴于不少人提出过这一观点,为了全面反映人们对此案的看法,因此也把这一观点罗列于此。
这一观点认为是风水师或巫师作法:
让人子嗣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
还有人认为是有人企图用邪术将小孩杀了来养小鬼,标准的“养鬼术”前半段:十五岁以下的童男童女,用红衣锁魂,秤砣坠魂,离地一尺,魂魄不能随土而遁,引魂针开泥丸宫引魂魄出窍,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为养鬼之器,极阴之地养49天。
泳衣为水,红衣为火,秤砣为金,横梁为木,地为土。符合五行学说。那么杀害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对小孩家比较熟
3.凶手应该懂一点易经,且比较迷信。
4.跟小孩家结仇比较深,不深不会下手这么阴。
5.结合迷信程度来看,此人应该至少30岁以上。
这种论调里,更极端的说法,在知乎论坛,甚至认为所谓“神秘的749局”参与了调查红衣男孩案。截图如下:
中国十大悬案之“重庆红衣男孩案”
我本人严重反对以上迷信学说,认为是大众猎奇心理所形成的猜测。加之部分喜欢故作神秘的网民,为显得自己懂点神秘事物,而故作高深之举。
事实上,目前除了东南亚还有“古曼童”之类的“炼小鬼”之说,此类迷信行为在我国早绝迹。重庆地区民间更是绝无此风。
因此,我个人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第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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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之二:自身行为导致性窒息死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