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档次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国际领先团队最高3000万元;国内领先团队最高2000万元;省内领先团队最高1000万元。
院士等第一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00万元购房补助或免租入住200平方米以上住房,在中山全职工作满五年可无偿获赠该住房;第二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享受10万元至50万元购房补助,3年内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最高20%额度上浮优惠。
凭“中山优才卡”,高层次人才可在社保、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入学入户、医疗保健、绿色政务、文体生活等方面享优先便利。
深圳:立法引“人才” 院士奖60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后简称《条例》)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意味着深圳将人才政策优势努力转化为人才立法优势。《条例》提出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旨在破除制约人才创新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条例》规定每年11月1日为深圳市人才日,在深圳南山后海片区,全国唯一的“人才公园”也于去年11日1日开放。《条例》还规定,设立“人才伯乐奖”,对在本市人才培养、引进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补贴:杰出人才来深奖600万元
根据2016年3月23日深圳发布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深圳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