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猪笼是什么时候的刑罚 古代浸猪笼的处罚方式是怎样来的

时间:2020-11-23 16:22:21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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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猪笼的刑罚的确存在,是私刑,一般存在偏远的山区,山高皇帝远,衙门管不到也管不了,当地由家族式管理,一个村庄由一个族长说了算,有各种各样的族规,规范族人的言行,不守妇道的女人,要处于浸猪笼的刑罚,严厉而残酷。汉人南迁时期,宋朝开始,明清盛行。

  2016年地质专家在对广东梅县隆文镇岩前村发现的中国首个陆地水下全淹溶洞绿窟潭时,意外在水深46米处,发现了10多具被铁链锁颈捆手的人体骸骨。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下考古中心副主任崔勇随后在探潜后表示,在水下46米处确实有人体骸骨存在,从发现的个体颅骨来看,有10多具。结合当地群众的介绍,专家初步认为,这些人体骸骨属于清末民初时期。

  此外,专家还在潭中发现了两块夯土的建筑构件,呈约50厘米×40厘米大小的长方形状。岩前村现年86岁的黎伯姆老太告诉记者,从她嫁到岩前村时便听说,数百年来,绿窟潭一直是岩前村及周边村庄李姓宗族惩罚违反乡规民约及封建族规村民之地。

  比如村妇不守妇道、村中男子做贼偷盗等,都有可能被锁上铁链装入竹编“猪笼”投入绿窟潭中沉入水中毙命,叫“浸绿窟”,为当时最严厉的刑罚。在当地,小孩子夜间不听话哭闹,大人只要说声再不听话便去“浸绿窟”,孩子立即噤声。而发现的这十多具遗骸就是现实中真实的“浸猪笼”死者。

  浸猪笼的处罚方式最早源自唐朝末年,有一个节度使叫做李福,他镇守南梁州时有一批官宦子弟为非作歹,欺凌良善。李福到任之后就将这帮家伙全部抓起来,装入一个大竹笼中,沉入汉江。他觉得这帮家伙作恶太多,要让他们死后也永远被困在牢笼之中。这其实也包含了古代人对犯人死后也不能超生的一种想法,体现了对被浸猪笼的憎恨。

  后来这种浸竹笼的方法就广为流传了。

  浸猪笼这种处罚方式是针对古代女子的,古代非常注重女子贞洁,讲究从一而终,一女不嫁二夫,如果有未婚女子怀孕、女子和别人偷情,或者和自己丈夫以外的男人做苟且之事的这些都会被认为事要浸猪笼的,虽然是属于残忍无人道的民间私邢,但是古代的官府为了教化子民、维护社会安定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受苦的只能是古代被浸猪笼的女子了。

  现在看来古代的浸猪笼并不一定是合理的,那时候的人们的观念是“存天理灭人欲”,比如寡妇不能再嫁、不能有爱情都是封建思想的糟粕,也不排除有很多被冤枉以及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爱,勇敢和封建礼教做斗争的女子,想想还真是很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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