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佳琦想为自己的经典口头禅申请商标注册,但是被驳回了,这种声音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天眼查App显示,李佳琦公司曾申请注册的“ohmy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于12月4日被驳回。该商标申请注册号为45217353,申请日期为2020年4月7日,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该商标摘要显示,本件商标以知名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mygod,买它买它!”。
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月7日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mygod,买它买它!”目前状态为等待审查。这家公司2019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戚振波,李佳琦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49%,位列最终受益人。对此,李佳琦方面回应称,系保护性注册。
“保护性注册”目的为避免某些卖家恶意使用,误导消费者。注册声音商标有别于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只要不是地名或法律禁止的不文明用语等,未被他人注册成功的,都可以注册成商标。
商标是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同其他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商标的要素一般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声音商标是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一首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声音商标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具有不可视的特点。
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发展需求,2013年8月30日我国修改商标法,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2014年5月1日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开始正式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
对于李佳琦主动申请声音商标一事,有律师认为,“本次商标申请是一个声音商标,由一个男子声音“ohmygod,买它!买它!”组成,其中,“ohmygod”是一个常用英文小句子,小孩子都知道是“我的天”的意思,“买它!买它!”也是常用语,含义也是固定的,申请注册在第35类上,是不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的。”
对于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判断,主要涉及识别性、区别性、易辨性3个方面,应遵循传统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审查标准,在考虑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关公众认知习惯及所属行业实际情况等因素的同时,还应结合声音时长及构成元素的复杂性等方面,综合考量整体在听觉感知上是否可以起到识别作用的特定节奏、旋律、音效等,对其能否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