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规定难落实,当然有客观原因。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再如,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严格执法需要太高的执法成本。
但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城市中的狗患才此起彼伏,屡屡酿成各种纠纷或悲剧,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并且,正是因为执法出现缺位,面对狗患,一些民间人士才会采取“私力救济”,比如用投毒下药的危险方式,来反制不文明的养狗者。几年前那篇争议极大的文章《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正是“人狗矛盾”——更准确地说,是不养狗人士和不文明养狗人士矛盾——的一个缩影。
此次恶犬伤人的惨剧,再次敲响了养犬管理的警钟——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那些沉睡的条文,彻底激活。
面对法不责众的困境,在加强普法教育之外,是否可以对一些不牵绳的狗主人依法处罚,提升违法成本,用树典型的方式,来达到警示众人的效果?也值得深思。
总之,恶犬伤人屡发,执法不严是重要因素。只有执法严起来,一些养狗人士才能真正拴好心中的那根绳、抓紧手中的那根狗链,做到不“掉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