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为何判五年

时间:2020-06-23 13:26:22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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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敏洪发布视频称,在宋元明清,猥亵(奸污)儿童的几乎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250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我们目前的法律太轻了,应该敦促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俞敏洪说,他个人认为类似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这类案子应该从重处罚,威慑潜在的犯罪者。俞敏洪同时表示,拼命骂辩护律师陈有西,大可不必。

俞敏洪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5年太轻了……

 

  6月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分别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判决作出后,立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为何判五年?

  关于定罪:

  案件审判长书面回应指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经过事先预谋,由周燕芬制造条件,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相关事实有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证实,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猥亵儿童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所以,二人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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