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奏响改革与法治和谐共鸣新乐章

时间:2019-04-11 17:32:04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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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改革与法治之间达到一种动态平衡,既以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又保障法律秩序稳定,是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在许多重要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新时代,面对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我们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

   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自古以来,中国大地上发生了无数变法变革图强运动”“变革和开放总体上是中国的历史常态”。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也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追寻变革图强的历史新篇。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我们党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日益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正是因为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我们党确保了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推动发展需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改革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往往是“变法”。“变法”实际上是通过主动改变当时的有关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使之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改革更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与社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由于法律是落实改革的制度载体和保障,改革的许多成果最终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因此改革很多时候表现为法律变革。这就决定了改革与既有法律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法律作为国之重器,以维护秩序为己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而改革作为一种创新发展的手段,往往会突破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变动性和创新性。因此,如何在改革与法治之间达到一种动态平衡,既以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又保障法律秩序稳定,是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在我国,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然触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使改革表现出探索性、渐进性、不平衡性。而法律则要求协调统一、准确规范、稳定可执行。因此,对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态度与科学方法去认识、把握和妥善处理,统筹协调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建设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首先要在实践中灵活地处理改革与法治之间的具体矛盾,继而在理论上把握两者互动的规律。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在许多重要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在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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