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南京 不能买房的有户口作用有多大呢

时间:2018-03-01 18:12:07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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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周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南京!今天所谓户口的含义和计划经济时代户口的含义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单凭着落一个南京户口其实也很难吸引更多的厉害的人才前往。南京的房价不菲,刚毕业不久的新人、正在创业的人,买房子是一大事!南京方面必须要有配套政策要打组合拳。不然,效果方面不敢恭维。

  讯南京市公安局今天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规定: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凭(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附: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规定,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办理对象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四条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六条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第七条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第八条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第九条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条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第十一条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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