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4月底,白某为销售药品牟利,租赁门头沟区永定镇某处用于存放药品。同年8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地查封扣押20种药品,其中有4种药品被认定为假药,价值人民币64148元,其余药品价值人民币14166元。同年8月1日,白某等4人在该地被民警抓获。
检方认为,白某、单某等4人未取得经营药品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数额人民币591387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4名被告人销售假药,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4名被告人中,90后的白某与单某是夫妻关系,另两名被告人为单某的姐夫和表弟。
在操作过程中,白某和妻子单某负责联系货源,在微信群里发收药广告,填写发货快递单,单某为卖药单独办理了银行卡,收取和支付销售货款。单某的姐夫和表弟主要负责核对药品数量、整理包装、搬运和接送货。其中单某姐夫有时也负责联系快递员接货。
快递发送药品 填写“日用品”
昨天上午9点半,该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后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表示认可,但白某提出,自己获利的金额并没有指控的57万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