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籍、军衔作何处理?
对犯罪军人军籍、军衔的处理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和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取消其军衔。
另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央军委关于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第二条之规定,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其军衔;而后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
军事检察院表示,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郭家人都会怎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军事检察院公诉部门将依法进行审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军事检察院表示,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的,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