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审理,法院认为,严志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严志杰有期徒刑五年。
“大学四年,你们就当我是一条狗”
捅人事情的起因是一件琐事。而在室友刘继伟(化名)看来,二人打起来的原因是“长期积累的矛盾”。“严志杰经常认为我们寝室的人瞧不起他。”刘继伟在证言中说。
捅人事件发生在下午。当日上午,因严志杰占用了室友周超(化名)的桌子,二人起了口角动了手,严志杰打伤了周超的左眉。周超随即电话通知了室友赵亮。
赵亮赶到后,用QQ语音电话打给班主任,但没有接通。在严志杰看来,赵亮是故意这么做的。“想害我被学校处分记大过,想害我拿不到毕业证。”严志杰称。
严志杰供述称,大学四年,虽然都是一个宿舍的,但周超和赵亮的关系比较好,他们平时会在言语上欺负、挖苦、讽刺自己。“每天都要挖苦我十几次。特别是赵亮,老是在言语上面凶我。”
班主任没能联系到,严志杰摔了板凳。“大学同学一场都快毕业了,为什么要把这个事情告诉班主任,大学期间你们把我当什么我很清楚,大学四年你们就当我是一条狗。”严志杰称。
赵亮没再说话,他和刘继伟一起将周超送去了医务室。
严志杰越想越气。法院查明,严志杰随后将一把匕首放在裤子口袋,又在双肩包内放了一把砍刀,于下午2时40分许前往羽毛球馆。悲剧就此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