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待贪官,要从上到下的严抓严查严打,要明令禁止,特别是官员军人证府人员学校等等等等。严禁存在,就风气渐转。配以观念道德教育,虽步履维艰,总会逐渐改变现在的风气。
原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生,大学文化,湖南省长沙市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當。曾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正厅级)。
2016年4月,李亿龙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9月7日,李亿龙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9月2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正厅级)决定逮捕。
1975.06-1978.03,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3-1980.02,长沙商业学校财会专业中专班学生
1980.02-1980.11,长沙市商业学校干部培训科教员
1980.11-1984.08,长沙市二商业局财会科干部(1983.09-1988.07,中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
1984.08-1986.10,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6.10-1989.11,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主任
1989.11-1991.12,长沙市人民证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991.12-1992.03,长沙市人民证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4.08,长沙市人民证府法制局局长
1994.08-1995.01,长沙市人民证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1-1995.08,长沙市人民证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5.08-1998.06,长沙市人民证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