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房峰辉涉嫌行贿、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日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房峰辉(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原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房峰辉简历:
房峰辉(1951.04—),男,陕西咸阳彬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上将军衔。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战略指挥专业毕业。曾任新疆军区副参谋长,第21集团军军长,广州军区参谋长,北京军区司令员等职。中国共产党内,曾任中共广州军区党委常委等职,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1968年2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8年至2003年,历任排长,作训参谋,科长,团参谋长,团长,师参谋长,新疆军区副参谋长,第21集团军副军长、军长。
199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2003年12月,任广州军区党委常委、广州军区参谋长。
2005年7月,被授予中将军衔。
2007年,任北京军区司令员(接替朱启上将)。
2007年10月21日,被选举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8年2月28日,被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