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时间:2024-04-15 22:30:00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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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通用20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力量的源泉,是智慧的翅膀,是生活的方向盘。读一本好书就是找到了一位好老师。书不仅能丰富我们的知识,还能教我们做人的道理。

  的确,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一本好书,可以照亮我们前进的路程;一本好书,可以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

  《悲惨世界》就是这样一本好书!《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作品。

  这部小说的主角冉阿让经历了长期的牢狱之苦,终于获得了自由,由于他犯有前科,尽管他有着强健的身体,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就连他的好意有时也往往会遭到人们的误解。他收养了一个女孩并把她抚养成人,他还在枪林弹雨中战斗、救助别人。

  我很佩服冉阿让,他是一个英雄。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市长,化名马德兰,有一个罪犯被认定是冉阿让,准备被处死时,马德兰(也就是冉阿让)坦白了自己的身份,救下那个罪犯,当我看到这一部分时,我十分感动,我对他的敬意便油然而生。冉阿让是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人,他为他人做出了许多贡献,却不求回报。他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帮助别人找回珂赛特,他这种为他人、为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悲惨世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使人觉得金灿灿的舒服。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把书面展开,轻抚书上的一个个跳动的文字,把我引向各个无忧之地,

  5岁时,我每天晚上便在睡前听妈妈讲着半个小时的童话故事,我听着听着,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气愤填胸,时而又泪如雨下。

  可到了上小学一年级,一人了字的我,开始朦朦胧胧的自己读童话故事了。当我读《白雪公主》时,读到公主被皇后用毒苹果毒死了时,我不经泪如泉涌,在读到公主被王子解救之后,我便开心的手舞足蹈。

  到了小学中年级,童话再也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每天都会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我看书的视野已经转移到了那些中外名着上,那些友爱、恶毒、可怜,早已贯穿了我的心灵,让我有无限遐想的空间。

  读到《信任》,我就不能自已。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啊!人与人之间相互需要信任;商人与顾客之间也需要相互信任;当然,同学与同学之间更加需要相互信任。《信任》这部书,我看了第一章,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绝望?是警察对犯人与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幡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每天都看着不一样的书刊,所以我特别享受那读书的时间,使我废寝忘食。等读到后来的内容时,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那个姑娘“俘虏”了……

  之后的一年里,我已经可以读那些长篇大论大的书了。我与岳飞握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柳永,与他一起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我与五湖四海人谈笑风生,欣赏诗山词水,开始与书合二为一。八千里路的云和风,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在艺术的世界中,我倾听着每一个跳动的音符,在慢慢的道路中,书,将成为我最忠实的伙伴。

  每次,当水浒传中的大小好汉提起“宋江”,就会出现“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宋江在江湖上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宋江不能文不能武,为什么名号这么响亮?就因为他“仗义疏财”。义气,在当今社会中,顶多也只能起个辅助作用。可在《水浒传》中,宋江却凭义气做了梁山泊头领,看来,梁山泊的豪干义气真不是一般。

  《水浒传》中那一百单八好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很讲义气。有财无友,一生就会变得单调;有友无财,就算饥渴寒酸也死而无憾。这一百单八将,他们都经历了许多生死之险,才投奔到梁山泊。有的受过重伤,有的被刺配,还有的甚至上过断头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团结合作,比那只会踢球的高太尉之流的一帮奸臣强多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阵亡了,其他人都是痛不欲生的,足见其兄弟情深意重。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名人,过着被人追捧的生活。但像宋公明那样仗义疏财的,屈指可数;像宋公明那样关心他人的,微乎其微。只因为“江湖”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竞争。像《水浒传》中大小好汉那样武功高强的人,可能也不存在了,取代之的是枪炮弹药。天上的“天罡星”,也变得越来越少。

  我也不懂,为什么宋公明在江湖中这么出名,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什么“只闻其名,不曾见其人”,这“及时雨”究竟做了什么上天入地的事,人们个个都把他捧得比天还高。甚至他死后,吴用和花荣还抛妻别子吊死在他的墓前。总之,宋江一定拥有什么。后来我明白了,做官就要做好官,体贴老百姓;做人就要做好人,乐于助人;做囚也要老实改造,做个好囚,毕竟是自己犯了罪。他拥有的是仗义,是民心。

  真希望打听某人时,人们都会提到这样一个好人:“莫不是及时雨宋公明?”即使不是宋公明,只要做的是最好的自己,有一群仗义的朋友,是谁也无妨了。

  《悲惨世界》是法国大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书的主角叫冉阿让,使我认识到了爱能战胜一切这一深刻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书中,冉阿让是一个越狱的苦役犯,但他是善良的。他出狱后,虽然获得了自由,可身无分文,陷入了困境。在这时,卞福主教帮助了他,冉阿让十分感动。后来,他带领一个城市的人民致富,成为了市长。可是,他是苦役犯这一事被发现了,被终身监禁,在海上服役时为了救人掉进海里,侥幸逃生

  看完了书,我觉得冉阿让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帮助一位母亲赎回孩子;他是一个有商业头脑的人,带领一个城市致富;他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为救船员掉进海里;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在枪林弹雨中人

  我要向冉阿让学习,他舍己救人,勇敢顽强的精神令我敬佩!

  人们都把儿子看做家里繁衍烟火的宝贝,看为擎天柱。今天,我看到一本叫做《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书,看到了我的心坎。

  文章讲的是有一位农夫,有一儿一女,农夫和他的妻子偏爱着男孩子,什么也不让做,而女儿呢?每天就像一位女仆,任人们使唤来使唤去。有一天,女儿和儿子在睡觉,此时正是5点多,妻子叫起女儿,让她去干活。女儿问:“妈妈,为什么,为什么你儿子不干活,他还比我大呢!”读到这里,我想:女儿说的真棒!这下子妈妈肯定会叫起儿子的!可是出乎我所料,母亲说:“你哥哥是繁衍我们家烟火的宝,怎么可以干活呢?”女孩无奈中只好干活了。有一天,他们家里着火了,男孩子连最基本的事情都不会,依靠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责怪女儿:“这死孩子干什么去了?我们的擎天柱哟!”女儿是去干活了,女儿回家后,看到熊熊大火,抬着水洒向火摊。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救出来了。可是妈妈爸爸却说:“怎么不早点回来啊,阿爸阿妈阿哥没事,你看我们家成什么了?”女儿很委屈,跳进了剩下的一些大火里,被化成了灰烬。

  看到这里,我很气愤。女儿好心救了他们他们却还不知足,谁说女子不如男啊?世界上的人啊,听我这个弱女子的一句劝: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孩女孩都是宝!他们是上帝赐给你们的好宝贝,他们同样可以为你们养老送终!

  初中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黔之驴》出自柳宗元的作品《三戒》。《三戒》想象丰富、大胆,在诙谐中带着智慧,幽默中不乏哲理。今天有空闲的时间,我又翻开了《三戒》,去品读《黔之驴》蕴含的智慧与哲理。

  《黔之驴》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驴被一个好事者带入贵州又放到山下最后被老虎吃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一切都起源于好事者的想法。如果好事者没有这个奇怪的想法,驴的命运就不会有这么悲惨了。说不定,驴仍然过着虽然平淡但属于自己的生活。

  好事者突发奇想,把驴带入了贵州,却没有让驴去做它擅长的事情,这分明就是不识材、不会用材了!人家伯乐都可以发现驮车之马是可用之材,使驮车之马脱离大材小用的困境,而好事者却没有发现驴的长处,还觉得驴一无是处。这个道理,和“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道理上是一样的。

  我想,柳宗元先生是要通过好事者告诫统治者们不要不识才,而是要用人之长。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一个人都有他擅长的事情。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去做他擅长的事情,才是人尽其才。

  话又说回来,这好事者就是要将驴放到有老虎的山下,也应该事先将保护自己的技能传授给驴,使驴不会落入老虎的利爪,成为老虎的食物。不然的话,驴也不会因为“技穷”成为千古笑谈了。

  合上书,揉揉那发酸的双眼,舒展了疲惫的四肢,想起了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二次翻开那厚厚的书页,与第一次的走马观花不同,在了解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后,竟从这篇科幻小说中悟到了作者对海洋的热爱。

  故事很长,却引人入胜,让人不舍得放下。

  故事大概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锤形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受到它的攻击,为了保证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众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主人公不慎掉入水里,才发现怪物原是一件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入潜艇,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海底之旅……

  第一次读时,感觉它真实的像是记叙文,查完资料才得知是科幻小说,而能把大海描绘的那么栩栩如生的作者——凡尔纳,甚至都未曾下过海,被我当做记叙文的《海底两万里》竟完全是他幻想出来的。而那时,像“鹦鹉螺号”一样的潜水艇更是见都没见过。

  可是,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要有一艘“鹦鹉螺号”实在是太容易了。而且,凡尔纳在他作品中的现代化物品也都不再是不可触碰的梦,它们真的在科学的帮助下出现了!

  这几天饶有兴致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具有丰富多彩的想象力缜密细腻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写的,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最生要的科幻和冒险小说家。

  《海底两万里》中情节设置古怪离奇,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密色彩的海底世界。语言生动有趣,既是艺术的语言,又是科学的语言,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在《海底两万里》中,介绍了一艘“鹦鹉螺"号潜艇,它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现代工业杰作,电利用海浪发电,供给船上热、光、动力,它所需的一切都取自于海洋,它是一位自称为与人类断决任何关系的神秘人物———尼摩在大洋中的一个荒岛上神秘建造起来的。

  这本书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但是这种幻想不是盲目的和随心所欲的胡编瞎吹,而是充分利用了当时上升发展时代的科学成果,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将幻想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借助幻想表达对科学大发展的热烈探索和强烈追求。

  在今天的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由于人类的长期开采,陆地上的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锡、锰、硫等多种矿物质和元素以经十分稀少,科学家发现,海洋里蕴藏着许多陆地上稀少的矿物质和元素以及陆地上没有的元素,所以我们应该把目光转向海洋,在海底寻找我们需要的矿藏和元素。此外,海洋还可以为我们提供高蛋白食品,而海浪和潮汐的能量可以为我们提供无穷无尽而又价格低廉的电力。

  海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高歌:享受海洋,保护海洋!

  当我说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时,班里的哄堂大笑使我不解,如今朝韩对峙得激烈,美日又搞联合军演,中国台湾政局动荡,就连南方的一些小国家都挑衅中国,美国更是狂妄之至,在这么不稳定的社会环境里,班里同学反驳我的理由竟是一句“人都是自私的”

  没错,每个人都很自私,甚至肮脏!可自私就不分情况不分原因吗?没有祖国,哪有所谓的幸福的家,又哪来那么多幸福可言?我们在这样“安定”的生活中简直过的如蒸馏水一般无味,难道祖国倾注了这么大的精力只为换你一句“人都是自私的”?保不定哪天你的“安乐窝”会不再“安乐”,到那时,你不想自私恐怕都不行了!

  小小的菲律宾杀了几个中国人一句话就掀了过去,是不是太过简单化了?日本攻打中国八年之久对韩国公开道歉却至今未向中国承认错误,这又是多大的屈辱?!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日韩对中国的“友好关系”?!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导,中国今年人均GDP已赶超日本而位居世界第二,这无疑是令人高兴的,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不足太多太多,因为我们不会那种卑劣的手段。

  我看了数字,相差并不大,根本证明不了中国就是比日本强,尤其是近几年来日本经济科技迅速发展,虽然仅有我国的一个省大,但均是实力决定不容小看,再加上韩国的帮助,美国的支持,若真开打起来,我们未必是“它们”的对手,我们本来就是人家的眼中钉,美国科技实力又如此发达,一旦韩国以朝鲜为借口,战争将一发不可收拾!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崛起,我不相信还有谁会“自私”,因为人生的感动太多太多,在临近生命的尽头,还有谁不会为祖国而奋起战斗,哪怕是注定的死亡,也要光荣地倒下,那才是中国人,宁死不屈的光辉!

  同学们啊,如果真的自私,请放下成见,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啊,难道这泱泱大国就毁在我们这一代“自私”的人手上?!!!相信吧,坚守心中的堡垒,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同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凌辱……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这本书使我联想到“平民暴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在人生的漫长的路途中,狗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既乖巧又听话在一起久了,它也会和你产生感情,就像《我和狗狗的约定》里的胖水饺一样,与主人产生浓厚的感情,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我和狗狗的故事。小主人松松得到了一只小狗,叫胖水饺,但是由于松松喜欢它,就天天偷偷和它睡在一起,结果得了气喘,无奈之下,松松的爸妈把胖水饺给送了人,但是胖水饺却不死心,踏上了寻主之路。在路上,它吃了许多苦头,有砍伤,有烫伤,有打伤,但是,一想到松松,多大的苦都可以忍受,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终于见到了它的主人。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胖水饺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它那种精神多么伟大,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是一只多么好的狗d但是,世界上有些人,却没那么好,他们为了金钱、地位、名声,而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这些而去偷、去抢,为此铤而走险还有的甚至六亲不认,这种人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就比如有几家买胶囊的生产基地,他们为了省钱就把做胶囊的原材料,更换成了没有用的蓝皮,再把它以高价买出去从中获取暴利,这种胶囊不但没用,而且还对人有害。这种人简直就是禽兽,他们的良心连狗都不如。

  我对自己立下目标,我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使自己一生受益!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着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意大利文学家高尔基所说的一句话,教育着千千万万的人,如今,这句话使许多人走上了成功之路。

  在那个时期,还有一位文豪,他就是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也是一位历史性的人物。

  他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当时风靡了全世界。这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好看,更因为它表达了一种坚韧不屈的精神,这种精神体现在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身上。在他身上,不仅有“布尔什维克”的革命精神还有对人类做出奉献的渴望。在书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应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贱庸俗而惭愧;在临终的时候,它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必须抓紧时间充分生活,因为一场莫名奇妙的疾病活一次意外的悲惨事故都可能是生命突然中止。”

  这不仅表达要珍惜时间,还表达了保尔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也不忘布尔什维克,也不忘人民。

  在这本书里,从保尔小时候一直讲到了保尔的生命的最后一刻。生命何其宝贵,只有一心为他人生命才会变得光彩,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也就是这样。为人民,为社会,为大家的人的生命才会光彩,人活着,就是要为别人奉献,一心为自己,一生为自己的人什么也得不到!

  百善而不足,一不善而足。在做好事时还要注意少做坏事。在佛教里千善才能抵一过,可见保尔做了多少好事。

  如果说刘伯承是军神,那么保尔无疑是军圣,在战斗中,他屡建奇功,多次受伤,但死神总夺不去他的生命。

  “你看过《草房子》吗?”面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爱读书的人都会说看过。的确,最近我也在看《草房子》这本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很快就读完了它。

  《草房子》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和他的朋友们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的小学生活。这本书一共九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我记得最清楚,印象最深刻,一个是杜小康和他家的红门的故事,一个就是秃头秃鹤的故事。

  我在杜小康的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家刚开始十分有钱,家里的门也都是大红门,他有一辆让同学羡慕不已的自行车,更一条属于自己的皮带。因为家庭富有,他自然就有些傲慢。可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他的爸爸在一次生意中亏了本,导致他们家一贫如洗,杜小康也被迫不能去上学。一开始他也是垂头丧气,可是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真正价值。他开始尝试在学校门口摆了一个杂货摊,从而找到生活的信心。我们也要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不仅要勇于面对困难,更要知错就改,还要有志气,有担当。

  秃鹤他敢于证明自己不怕别人嘲笑的精神也一样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也能拥有他们这样好的品质,在生活中做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人,不是更好吗?

  在他们身上,我还学会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坚强、乐观、自信。曾经有人问过我:“你享受你的生活吗?”我想不少同学会说不,因为大家可能没有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可是大家可以看看油麻地的孩子们。他们一个个也遇到过困难,可他们依然很享受自己的生活,整天都很开心。所以我要说,我们要知足常乐,要“身在福中要知福”

  哦,那金黄的草房子,苦苦的艾草,静静的小河,天真烂漫的孩子们,散发着醉人香气的油麻地,这才是我心中的《草房子》!

  前后用18天读完了薄伽丘的《十日谈》这一“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经典、西方短篇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我在“阿巴达”上完整读完的第一本书。

  但这本书给我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两个字:猥亵,其中尤其以“‘变马’把戏”登峰造极。而且作者把私通和爱情混同起来,这使那些圣洁的爱情佳话也受到了玷污。固然,有些私通也是可以谅解的,但“救夫责妻”中,并没有交待丈夫有什么过错,可那位义士主人公在义正词严地痛斥教会中人的虚伪之后,同样义正词严地维护自己的私通之权。因为这些文字,十多年前,我从姐姐同学手里接触到这位贵客时,最终以敬而远之而结束。——我并非有多么高尚或装高尚,而是天生对这种文字过敏,它对我的作用也如同对木头一样。

  另一方面,同样是私通,但只要是教会中人,作者却毫不谅解,最轻也是调侃,例如“床头‘地狱’”中那位并无“前科”的修士。这种区别看上去很不公平。但是需要考虑到:当时正是这些最有资格捍卫天主教道德的人,私下却在大肆破坏道德的根基,而人前的精神控制仍然 毫不含糊,这本身就极不公平,以不公对不公,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也有类似的现状。“芦笛”的那位 无聊阿彭抛出的“道德虚伪论”,想必是读了《十日谈》而发的。

  然而,到了第九、第十天的故事,格调又突变为夫权无过,妇道有理,而且在全书终结之时,又借末任“国王”之口,声称那些猥亵的故事是用来考验听众的意志,这显然是在教会压力下的言不由衷。

  限于个人趣味,还是更喜欢书中与爱情关系不大的少数故事,例如“歹徒升天”中那个恶棍在临终忏悔时的可笑的做作,再如第六天的“机智故事系列”。

  我还注意到书中有两个故事是和埃及苏丹萨拉丁有关的(第一天第三、第十天第九),前者表现了他的明智,后者则赞美了他的情义。这为欧洲人敬重这位十二世纪末敌手的说法提供了证明。

  读完了四大名着其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可真是感慨万千!此书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使我对这本书中的一些人物产生了敬佩之情,同时也对一些人物产生了鄙视之情。

  赵云:他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所敬佩的一个人。他,对刘备忠心耿耿,几次冲锋陷阵把小阿斗从死神的手中拽出来;子龙单骑退追兵。为蜀汉立下赫赫战功……他真的不愧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个称号啊。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罗贯中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把曹操写成奸诈之人。但这并不能阻挡我对曹操的敬佩之情。曹操,善用人才,记得当时典韦因为就曹操而英勇牺牲了,曹操在给他奠基时,哭得泪流满面;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在他这里,使我知道了做人要善用人才,要有谋略,要有胆识,还要时时刻刻听从好的意见。

  刘禅:在我记忆的脑海中,他从来都是一个昏君、懦夫。是谁,把蜀国双手献他人?是他,刘禅。是谁,在国家灭亡后还喝酒作乐?是他,刘禅。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绝对不做像他那样的人!

  吕布:我认为他是一个贪财,贪色的人。他和董卓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从他的结果来看,这样子的人最后果真没有什么好下场。看来,做人也一定要刚正不阿、正直呀!

  在《与社会学同游》一书中,社会学被当做一种个人消遣提出来,深入个人内心的思想体系。在我生命中业已存在了二十年的“理所当然的世界”被其深深地撼动,并出现如书中末尾所说的——世界观危机。社会如笼、人如木偶的比喻钻心铭骨。

  “制度”、“角色”、“戏剧化”、“命运”、“安排”、“抵抗”、“超然”等等这类字眼于人并不陌生,也常常被人用于论及人生在世种种事,从没想到当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并发掘出其内在联系时会有如此骇人的逻辑关系。这就是社会学,致力于深察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并向你揭露其真相。但真相的暴露却让人无处可逃。

  无处可逃是因为不可抗拒。我习得了一种新思维与看待事物的新视角,危险的是它几近要颠覆我的旧有经验,因为它动摇了我“理所当然的世界”却无法让它达到新的安稳与平衡的状态。

  这是一个让我感觉很消极的如同监狱般的社会。它已形成既定的社会规范体制,并有对应的控制手段以制裁越轨(不按规范的)行为。如此规范形成庞然巨大的“体制”(具象化为一个个社会情景)。人却纵身往这一陷阱跳,渴望服从社会并获得身份与地位,以此成为“人”。但我们明明有对一切说“不”的权力,我们却要与社会共谋为自己套上这非本真的一切,“自欺欺人”,放弃自由。可是本真的生存又只能在社会中发生——这就是社会生存的悖论。

  正是这种思维悖论使人心在消极的社会面前更加无处安置。

  这本书本来就不作全面、深入并滴水不漏的论述,它只是年轻学科中一位年轻学者的思考追问整理探索,并与人分享这一种“消遣”,因而书中所涉及的许多总仍有待更深入的思考讨论或者进行更多方面的展开,所以是不该对其不完善苛责诟病的。它引人思索,而无谓作激烈的辩论。

  这是一个宏大的木偶剧场舞台,一切布景已置好,红地毯铺好,灯光打好,剧本也写好,人们登台演出,同台共舞,按照既定的序列走一遭,头看不见那些繁复制动的牵线。但人较木偶有思想与情感,在既定行为反应中创造出了自己的情感与激情,他能看穿那些牵线,也能游离角色,保持距离以示反抗。但他们需要舞台提供站立的支点,而舞台也需要他们来填充它的空洞与苍白,人与社会互相依附,无法分离。

  但必须有这样一个意识:这是一个喜剧。

  这一个新思想维度,它让我不安(兴许是因为我还不得要领才如此感觉),我想我会继续回到“理所当然的世界”,继续积极演出,这没什么不好。

  我花了将近有三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是我第一次用这么长的时间读完一本书。

  夏洛蒂的这本《简·爱》出现时引起了轰动,不过,当时她用了一个假名字柯勒·贝尔。大家谁也不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柯勒·贝尔是什么人,连是男是女也不是很难确定下来。最后,谜团终于解开了,这是位个头矮小且相貌不扬的乡下姑娘,他的真名实名字为夏洛蒂·勃朗特。

  我很喜欢《简·爱》,因为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追逐自由和勇敢的妇女形象。这本书主要讲了简·爱那曲折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的思路,对我来说十分新奇,结果永远让人猜不到。尤其是中间那位疯女人的突然出现,令人惊讶不已。原本简·爱与罗切斯特就要结婚了,可梅森出面制止并告知了简·爱真相。简·爱知道了这个疯女人的存在,而她最不能接受的是疯女人为罗切斯特的妻子。于是她一无所有的出走了。不过,精彩还在后面。其实简·爱还是放心不下她心爱的罗切斯特,最后她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去找罗切斯特。只可惜早已物是人非。疯女人将罗切斯特那美丽的大别墅烧着了,美丽的桑菲尔德被烧成了一片废墟。她自己从屋顶上跳下来摔死了。罗切斯特的眼睛完全瞎了,手也断了。简·爱只看到了一片废墟,她伤心极了。找到了罗切斯特后,她心疼不已。令人欣慰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他们不会再分开了。简·爱说:“我会做你永远的眼睛!”这句话不免让人阵阵心酸。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作者的写作思路,也让我们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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