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IPO要倒查10年”的消息,证监会作出最新回应

时间:2024-02-23 19:54:36 编辑:小读报刊 来源:网络整理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有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行为,罚款限额从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最高罚款6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从给予违法所得1-5倍罚款,提高至1-10倍罚款。近期按照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比如奇信股份案,证监会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我们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标题回顾:针对“IPO要倒查10年”的消息,证监会作出最新回应
Copyright 2012-2019 www.dubaokan.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63272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