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新的资管产品税收政策正式实施,这意味着2017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具有3%征收率的资管产品增值税正式开始征收。针对于此,各家基金公司相继发布提示性公告,明确增值税将从产品资产中扣付缴纳,这无疑会对基金投资者的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实际上,早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了在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随后2017年6月的《通知》与12月的《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进一步确定了3%的征收率与相关细节问题。不过这三份文件都是框架性的文件,像应税范围、抵扣以及征收方式等问题仍没有具体的规范解答,虽然如此,投资人还是要弄清楚税收新规到底影响了那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