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卫队的航空母舰的拥有情况,国民议会常常讨论“宪法”第9条第2款所禁止的“战争潜力”。战后,连续的内阁已经
把“独家防务”的基本原则作为拥有自卫装备的政治基地,同时与宪法保持一致。根本上,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不会成为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的军事强国。
为了体现这一理念,自卫队拥有的装备应该是“自卫必要的最低限度”,并且对航母,洲际弹道导弹,远程战略轰炸机进行破坏性打击据说它不能把它作为用“毁灭性武器”作为“战斗力量”。
即使“出云”被修理成可在政府的一部分机场搭载战斗机的航空母舰·如果被定位为“防御航空母舰”,也可以“符合常规的政府意见”虽然也有自我介绍的计划,但是如果自己介绍F35B,并且到有能力打到对方的地方,被认为是“战争潜力”和“侵略武器”的话,是不可避免的。
政府在新财年的预算中投入了最多的国防开支。
特别重要的是引进要安装在战斗机上的远程巡航导弹。范围从500公里到900公里。